您当前的位置:城市网 >> 重庆市职工职业培训学校
站内搜索:

重庆信用管理师培训-精品班

培训学校
重庆市职工职业培训学校
优惠价格
¥学校价:¥(节省:¥0)
开班时间
常年滚动开班  
上课城市
重庆
上课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9号,中北大楼5F   [地图]
交通路线
在线查询
关键词语
信用管理师
  
课程详情

招 生 对 象
业中从事信用管理的专业人员(包括信贷、销售财务)。
企业和个人征信机构中从事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管理行业机构从业人员。
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政府负责干经济管理的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有志于投身信用管理事业的人员。

学 习 方 式
培训周期1—2个月;面授;培训时间为周六、周日或晚班上课;

课 程 设 置

信用管理人员从业道德

社会信用体系

企业信用管理概述

企业信用政策

客户管理

企业信用风险转移

征信工作原理与准则

资信评级

专业信用风险管理服务

法律法规知识与信用监管
 

客户信用申请

客户信用信息的采集

客户信用信息的处理和录入

客户信用档案的管理

交易运营中的信用监控

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消费者信用管理
 

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教程》和《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

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和《信用管理师教程》

开 班 时 间
助理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培 训 颁 证
凡经过我校培训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作升职竟岗、就业应聘的依据,证书终身有效,全国通用。在国际上受到联合国和一百多个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认可。

培 训 费 用
信用管理师(国家二级):原价:4800元/人  开班前报名只需:4550元/人
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三级)原价:3800元/人 开班前报名只需:3550元/人
包括培训费、 书籍费、考试费、报名费、办证费、鉴定费、资料费,之后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类属
教育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 城市网首页
Copyright © 2011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