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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报时间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9
  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2015年河北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调整为“河北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对“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定。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条件中“科证不一”问题,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意见,现不予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省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向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省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省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统一管理,确保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培训学时。省直属幼儿园向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申请定期注册,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应确保其教师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培训学时。
  根据时间安排,6月8日至6月26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进行网上个人申报,对本校教师提交的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6月29日至7月8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提交的教师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7月9日至7月17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7月20日至7月31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对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段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开放,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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