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妊娠13~24周要求终止妊娠者;因某种疾患不宜继续妊娠者;晚期妊娠因各种原因需终止妊娠者。
2.阴道清洁度1~2度以内,无阴道炎症,三天内无性交史。
3.体温不超过37.5℃。
【禁忌证】
1.各种全身疾病的急性期。
2.子宫有瘢痕。
3.生殖器官急性炎症。
4.妊娠期间有反复阴道出血及前置胎盘、死胎或过期流产,对于晚期妊娠还包括重度妊高症、心脏病有心力衰竭、羊水过多和胎膜早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