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一)定期报告
1.季度报告
(1)上市公司应当在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
(2)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解释】上市公司应当先披露2010年的年度报告,再披露2011年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
2.中期报告(半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解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均应披露的事项: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临时报告
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解释】(1)董事没有数量限制;(2)仅限于总经理,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应当立即公告的是( )。
A.公司副经理发生变动
B.公司30%的监事发生变动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D.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2)选项D: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属于重大事件。
(三)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2009年单选题、2009年判断题)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而非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例题1·单选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下列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上市公司董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B.上市公司监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C.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D.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答案】D
【解析】(1)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上市公司“监事会”(而非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