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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6-11
  (一)报名方式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仍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凡在本省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xue.net://www.xue.net.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办理。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名。
  (三)报名流程
  凡在本省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报、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2寸(46mm×32mm)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要求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穿制式服装),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电子照片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唯一提供和使用的照片。
  4、网上支付报名费。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交纳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贵州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134号)规定,2013年贵州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每人应当交纳报名费22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纳报名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考生,于2013年10月15日—25日(周末除外)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贵州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401室(贵阳市都司路130号)领取。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5、网上下载准考证。
  凡在本省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6、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报名时,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7、单持护照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出具“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证明,并同时提交本人户籍证明。
  8、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9、凡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的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本省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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