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和输血反应
(一)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适应症①急性失血当血容量减少20%时可发生体位性心动过速和血压降低,尤其是老年和儿童是输血的适应证,以补充容量和维持机体供氧需要;②全血细胞减少症,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由于化疗、放疗引起骨髓抑制状态,可用全血,以补三系细胞缺乏;③体外循环和血液透析患者,体外循环可使血小板减少50%; ④严重的脓毒败血症、败血症;⑤一氧化碳和酚中毒等;⑥新生儿溶血病换血疗法,需用全血。
2.禁忌症①在不能配型的情况下,由于白细胞、血小板HLA不合,或对供血者血浆中某种成分过敏而发生反应者;②各种免疫性疾病,由于血浆中抗红细胞抗体或补体可损害红细胞而发生溶血反应者;⑧尿毒症,高钾血症及酸中毒患者,由于库存血液红细胞破坏致血浆中钾浓度升高,乳酸含量升高。
(二)输血反应和处理需严格掌握输血指征,预防输血反应的发生,并对输血反应作出准确的判断和积极有效的处理。
1.发热反应发热反应是输血常见表现。发生率各家报告不一,随着输血器具的塑料化和一次性使用,发热反应率有所下降。
(1)原因①致热原泛指能够引起发热的蛋白质、死菌和细菌产物等,细菌毒素是一种可溶性多糖类,随输血进入人体可引起发热;②由于多次输血而产生抗白细胞或抗血小板抗体,与受血者相应细胞抗原相结合被单核巨噬细胞吞噬,进行处理后再释放至外周血成为致热原;③配制血液保养液的化学品不纯,其杂质随输血进入体内;④还在继续使用老式输血用具者,应注意清洗粘着在输血管或采血器管壁上的血凝块等,避免成为致热原。_
(2)临床表现发热反应常发生在输血后15~20min,或发生在输血后数小时呈现为迟发反应。起始寒战,其后发热,体温可高达38~41℃之间。伴随头痛、出汗、恶心、呕吐。皮肤发红,心跳、呼吸加快,约持续1~2h体温开始下降,数小时后恢复正常。全身麻醉状态下,较少出现发热反应。
(3)处理停止输血,密切观察,发热如与输血无关者方可继续输血。寒战期给予保暖,口服阿司匹林或给予抗组胺药物,必要时给异丙嗪或度冷丁25mg肌肉注射。并对输血用盐水、输血器具进行热源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