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个案工作的主要模式
个案工作的理论模式是指导社工开展个案服务的理论依据,个案工作的理论模式受心理学理论的影响较深,分为传统的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理论模式和建立在批判传统实证主义为基础的后现代主义理论模式。其中,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人本治疗模式、行为治疗模式被称为个案工作三大传统治疗模式。
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内容及特点
(一)历史渊源
心理与社会治疗模式是传统的治疗模式之一。最早由玛丽·里士满在《社会诊断》一书中提出,但当时并没有一个系统的理论架构,1928年,玛丽杰瑞特在心理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精神病理社会工作"的文章,她对《社会诊断》一书中所涉及的个案进行了分析总结,发现其中至少有50%以上的个案显示案主具有精神症状方面的问题,因此,她预言个案工作将朝心理学方向发展。
1930年,美国史密斯学院的汉金斯首次提出了"心理社会"的概念。
1937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戈登·汉密尔顿在"社会工作基本概念"一文中,首次系统地阐述了这个学派的观点。标志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正式成立。
60年代,霍丽斯的《个案工作心理社会治疗法》是该学派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