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2~4mg静注,对心肌梗死的疼痛有很高的疗效,必要时可重复应用,但可抑制呼吸,减弱心肌的收缩性,并且是一强力的静脉扩张剂。由吗啡引起的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可为下肢的即刻抬高所消除。部分病人应用硝酸甘油也可缓解连续的疼痛。开始舌下含服,如需要随后再持续静滴。
大多数病人在刚到达急诊室时有中度的高血压,随后几小时血压逐渐下降,严重的低血压或休克是不祥预兆,应积极处理。持续的高血压需用抗高血压药物积极地治疗,最好静滴,以降低血压,减少心脏作功。
溶栓治疗 在心肌梗死发作后最初几小时进行溶栓治疗是最有效的,这需要快速诊断。在Q波心肌梗死的急性期中,溶栓药物和ASA联合应用使住院死亡率降低30%~50%,并改善心室功能。治疗开始得越早,效果越好,3小时内应用获益最大,但据称直至12小时仍有效。ST段抬高是溶栓的前提,应尽一切努力使准备时间≤30分钟。大约有50%酶学证实为MI的病人没有ST段抬高或Q波。
斑块裂开,破裂及斑块内出血,随后血栓闭塞常导致心肌梗死。实验性冠脉闭塞中,坏死自心内膜下向心外膜下进展,大多数坏死发生在6小时内,如2小时内解除闭塞,大部分心肌恢复。
下列病人应考虑溶栓:两个或两个以上临近导联有ST段抬高,有典型症状,但束支传导阻滞掩盖了梗死的证据,肯定的后壁心肌梗死(表现为V1 ~V4 有r或R,ST段压低)以及偶见的表现为巨大T波的病人。前壁心肌梗死或束支传导阻滞者改善最大。非Q波梗死一般没有完全闭塞的血栓,常常不进行溶栓治疗,因为没有明显的治疗效果。
治疗效果与阻塞冠脉再灌注的程度有关。动脉开放学说假定急性闭塞后成功地动脉开放预示着心肌梗死后的存活。
溶栓治疗的最大危险是出血,尤其是颅内出血(约1%),>65岁者危险性较高,但选择体重>70kg,无高血压,无颅内出血史的病人,即使年龄到75岁,也可肯定受益。禁忌证包括1个月内进行过胸,腹部手术,活动性GI或GU出血(但非月经期),头外伤,近期脑卒中或短暂脑缺血发作及收缩压>180mmHg.应没有主动脉夹层或胰腺炎的证据。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