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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1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9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28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6月3日─2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  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报名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考试名称

专业

考试科目

  025.

  注册资产

评估师

05.考全科

01.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免一科

01.免建筑评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5.

  注册资产

  评估师

04.免一科

02.免机电评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免经济法

  1. 资产评估

  2.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ue.net.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免试、异地转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成绩查询”中查询),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㈢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电话、职称名称<由符合免试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科目、级别),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7、8686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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