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请参加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本通知要求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4:30。
二、领取地点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B0123房(地铁五号线珠江新城站附近)。
三、领证要求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书》。代领《报检员资格证书》者,还需同时出示代领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另外,已取得《自理报检员资格证书》的考生领证时需交回《自理报检员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