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近期公布,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97号)有关规定,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于2013年2月18日-2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相关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一、设区市及以下考生资格审查。
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应先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后,再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在昌省直、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
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0791—88312201);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应先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确认后,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考生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非免试科目考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备原件);
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1份;
3、《报名表》一式2份
(二)免试科目考生
1、本人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备原件);
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2份;
3、《报名表》一式3份
4、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