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试题库 | 行政能力测验 | 时政申论 | 面试 | 专业笔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考试资讯
站内搜索: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3年国考面试时间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15
  根据中部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3月2日在西藏邮政管理局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朝阳路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院内(太阳岛西桥)
  交通路线: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机场乘坐机场大巴终点站民航局,搭乘出租车10元抵达。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5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xzzzqyzgljzhc@126.#,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西藏自治区××市(地区)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18908993665。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会计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3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4:40,在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拉萨市中和国际城朝阳路)进行资格复审。
  各职位复审地点: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照片须与准考证同版);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会计资格证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即向合格考生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六、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8点钟之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资格审查确认书》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8点50分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传真):0891-6871661
  联系人:赵从会手机:18908993665
  电子邮箱:xzzzqyzgljzhc@126.#
  单位地址:拉萨市中和国际城朝阳路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太阳岛西桥)
  特此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班
课程名程 教师 课时 试听 购买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蔡金龙 8 试听 150元
申论(省级以上) 钟君 4 试听 100元
申论(市以下) 钟君 4 试听 100元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辅导方案,点击进入
国家公务员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