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在企业内部可以循环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存货。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核算周转材料采用“周转材料”科目,对于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本节以包装物为例来讲解周转材料的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
一、包装物的范围
包装物是指企业为了包装本企业的商品而储备的包装容器,持有目的是出售。不包括不包括不出售而在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包装物,这一部分存货按其确认条件及特征分别作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核算。
包装物和包装材料不同,后者如包装用的纸、绳、铁丝等,不是容器,应属于原材料,应做为原材料核算。单独列作企业商品产品的自制包装物,应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二、包装物的类型
包装物按用途分为5类:
1. 生产过程中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 销售过程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 销售过程随同产品出售并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 出借的包装物
5. 出租的包装物
三、包装物的核算要点
(一)包装物的核算特点
1.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相关的成本记入“生产成本”;
2.随同产品出售且能独立确认收入的,其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与之相关的成本(包括包装物本身成本,还包括该包装物的维修费、摊销金额,下同),均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3.随同产品出售,但不能独立确认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其相关的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4.与包装物有关的不需支付的押金作为含税收入,应转为不含税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5.收回的包装物残值,作为原材料管理,冲减与之对应的成本费用。
(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的摊销是针对出租、出售可重复使用的包装物而言。对于构成产品的组成部分及随同产品出售和不可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就不存在摊销的问题。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时将包装物的成本一次全部摊销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会计核算简单,但对于成本费用的计算却不准确,会造成费用在各期的计量不均匀。它一般用于价值量小、使用期限短且各期领用较为均衡的包装物。
2.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包装物的价值流转特点,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每个会计期间包装物的摊销成本的一种方法,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考虑包装物的使用强度、使用次数、使用期限等来判断每期应分摊的成本。采用这种方法比较符合配比原则。
根据这种方法的特点,在“包装物”科目下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在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包装物摊销”等明细科目。
“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核算在仓库中尚未使用过的、全新的包装物,借方登记包装物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领用数。
“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核算在仓库中但已使用过的、名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借方登记使用过的、尚能当作包装物继续使用的包装物的入库数,贷方登记已使用过的旧的包装物再次领用的数。
“包装物——在用包装物”核算处于生产过程或出借、出租的包装物,借方登记领用的数,贷方登记归还仓库的数。
“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借方登记租出包装物的采购成本,贷方登记收回或报废包装物的成本,借方余额表示出租未收回的包装物成本。
“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借方登记借出包装物的采购成本,贷方登记收回或报废包装物的成本,借方余额表示出借未收回的包装物成本。
“包装物——包装物摊销”:借方登记冲销的已提摊销额,贷方登记出租、出借包装物计提的摊销额,贷方余额表示出租、出借包装物的累计摊销额。
(三)相关的会计分录
1.购入 借: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贷:银行存款等
2.生产领用,构成产品实体的包装物,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4.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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