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量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益应当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在价值转回时,不再转入“资本公积”,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减值产生的因素消失后,价值的转回有不同处理
①债务工具:可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②权益工具:
ⅰ、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可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ⅱ、没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或与该权益结算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相关的会计分录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值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值前的累计损失)
(1) 减值转回
债务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回金额)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以转回的权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回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应收款项的减值计量
1.减值损失的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期限短、时间价值影响小的应收款项可以不折现。
2.计量要点:
(1)对于单项金额较大的,就单独测试;
(2)对于金额不大的,可单测试也可合并测试;
(3)减值损失确认后,若导致减值的原因已消失,且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损失应予转回。
3.核算方法
(1)直接转销法:指在确认坏帐的当期,直接确认坏帐损失的方法。但这种方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2)备抵法;要求在每一会计期间,采用一定的方法估计坏帐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形成坏帐准备。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只能用备抵法。
4.备抵法下的会计处理要点
(1)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有:帐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赊销(销货)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
(2)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在上述方法下由企业自定;
(3)可以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种类: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三个科目反映的内容;
(4)“预付帐款”反映的内容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帐款的性质,并将其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后,才能计提坏帐准备;
(5)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若有证据表明无法按期收回,应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坏帐准备。
(6)理解两个概念
①应有的余额(或称应保持的金额):是指全部帐务处理完成后,“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
②应计提的金额:本期应计提或转销的坏帐准备科目的金额,它的数值=应有的期末余额-计提前“坏帐准备”科目的余额。
ⅰ、当其大于0时,表示本期应计提的金额;
ⅱ、当期小于0时,表示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
(5)相关的会计分录
1)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帐准备
2)发生坏帐 借:坏帐准备
贷:应收帐款 / 其他应收款 / 长期应收款
3)转销后又收回 借:应收帐款
贷:坏帐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也可以直接冲减坏帐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坏帐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