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会计处理方法类似于权益结合法。将企业合并看作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由于最终控制方的存在,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作为出售或购买。因此,在合并过程中: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不计入企业合并当期损益。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要点
1.以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原帐面价值入账,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确认合并过程的资产的评估增值。
2.合并前应将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调整为与合并方一致,以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作为计量依据。
3.合并方的资产流出与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帐面价值部分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借方差额依次冲减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合并过程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等直接与合并相关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5.合并方发行股票取得被合并方股权,即股权互换,该过程中产生合并方的股票发行费用先冲减股票发行产生的溢价收入,不够冲减的部分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6.合并成本中包含的被合并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债权,而不构成合并成本。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相关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取得比例)
应收股利/应收利润(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差额)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股本/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非现金资产(帐面价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注意:1.在以非现金资产获取其他单位的股权时,若该非现金资产有计提减值准备的,应一并冲减;
2.以存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3.差额的平衡要按“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而不是随意选用;
4.冲减资本公积的部分仅限于“股本溢价”的金额,不包括“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
例:南强公司2007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总额为1000万,海滨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0万,留存收益200万。合并过程的支付法律咨询费10万。南强公司与海滨公司均受群贤公司控制。以下条件是相互独立的,请做出相关的会计分录。
(1)海滨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以银行存款800万获得南强公司60%的股权
(2)海滨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以帐面余额为400万,净值为300万,公允价值为800万的土地使用权获得南强公司60%的股权
(3)海滨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发行400万股、面值1元、公允价值2元的股票获得南强公司60%的股权,股票发行费20万。
(4)海滨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发行600万股、面值1元、公允价值2元的股票获得南强公司60%的股权,股票发行费20万。
解:支付法律咨询费 借:管理费用 10
贷:银行存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