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木箱的要求
对于涉及机械商品出口,大多需要用木质材料作为包装。一般选用九合板包装(注:不是实木,是人工复合而成的木质材料,不用熏蒸)。如果是大型机械,不适宜装集装箱,采用无包装的形式,放在甲板或是船舱内。
同样是选用木质包装,不同的市场,要求不同。如对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出口,其中对美国、加拿大等国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Fumigation/Disinfection Certificate),木质包装一定要在出口前“熏蒸”。而出口去中东国家及某些亚洲国家的木质包装,目前不需要“熏蒸”;对于出口非洲国家的木质包装,则要看具体国家,如:尼日利亚、坦桑尼亚(06年2月份起)需要“熏蒸”。
木质托盘、木箱必须实施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由检验检疫出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
格凭证》并加贴黑色标识(规格:3X5.5cm, 6Xllcm及12 X 22cm),(见图1-8-6)后方能报
关出口。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中国国家编号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澳甲烷熏蒸一MB热处理一HT
ZZ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4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