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19
一、定义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作业方式: 采用成组运输方式:如成组托盘、集装箱运输等。 实现“门到门”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把海、铁路、航空、汽车、江河运输连贯起来,提供了实现“门到门”运输的作业方式。门泛指工厂、仓库、集装箱货运站、海港、空港等。 三、多式联运货物交接地点和方式: 以陆---海---陆的运输方式为例: 整箱/整箱(FCL/FCL) 整箱/拼箱(FCL/LCL) 拼箱/整箱(LCL/FCL) 拼箱/拼箱(LCL/LCL) 四、多式联运单据: 1. 定义:多式联运单据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已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并承运,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据以按合同条款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既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证明。 2. 性质、特点: 是运输合同证明。 是经营人接管货物并承诺在目的地交付货物的证明。 多式联运提单与海上运输提单都是物权凭证的性质是一样的。 目的地交接货物的凭证。 3. 多式联运提单与提单的区别: 1) 多式联运至少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运输,海运提单只有一种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提单作为海运提单使用时,一般装船批注内加上实际船名,并加注“ON BOARD”和ON BOARD“日期”。 2) 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是从接受货物起至交付货物为止。多式联运单据正面有表述货物已收妥或接管的字样,并有接受的地点(PLACE OF RECEIPT),还有实际内陆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海运提单只有接受港口。 3) 如果多式联运中有海运段,则在多式联运提单中一般也有装货港、卸货港、船名的显示,如果没有海运段,则在多式联运提单中这三者是不完整的,这与提单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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