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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财经法规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19

  五、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费用3500元或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外籍人员)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了解)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劳务报酬所得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当于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补充】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5.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注意】稿酬所得减征30%。

  6.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无扣减项)--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个税总结:

征税项目
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减除费用4800元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年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0%比例税率

  
  
按次纳税特殊规定有: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略)
稿酬所得减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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