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质量检验标识与可追溯性
质量检验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1.便于标识产品,防止混料、误发和误用。适当的产品质量检验标识可以防止在加工过程中出现混淆;可以保证只有合格的原材料和零件才会进人生产,避免不合格品在生产现场出现;可以使仓储的原材料等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投人生产。
2.便于通过质量检验标识及其相关记录实现产品质量追溯。质量追溯包括自企业外部追溯到企业内部,把用户在产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生产者,辨明责任、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还包括自企业内部发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追溯到用户,将有问题的产品及时追回或采取补救措施,维护用户利益和企业声誉,避免更大的损失。
3.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方法和要求:
(1)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内容一般有产品的型号、件号、名称、规格和厂名、商标等。对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可用批次号、生产的日历日期等。
(2)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形式一般有粘贴标签、挂标牌、打钢印、记号笔手写、喷墨射印、电笔刻蚀和条形码等,也可采用随行文件(如流转单)的方式。
(3)产品质量检验标识的部位一般在产品上、包装上、料架上、专用手推车上、工位器具上和座位上等。
(4)产品质量检验标识必须正确、清晰、牢固。当产品质量检验标识在加工过程中被破坏时,应做好标识移植。